Sunday, March 22, 2009

短評錦繡花園大道事件

(交匯報圖片)

錦繡居民跟大生圍村民和貨櫃車業界就錦繡大道的使用權近日(3月15日至19日)有新發展, 錦繡管理處試圖禁止貨櫃車使用該道路, 結果招至村民和貨運業反抗, 引致道路阻塞。最終由鄉議會等出面達成協議, 錦繡大道暫時由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開放於貨櫃車使用, 同時, 由區議會撥款一百五十萬維修錦繡大道, 讓事件暫告一段落。
政府則計劃長遠會興新路連接青山公路和貨櫃場, 斥資約一億元, 但對於錦繡居民早前要求政府回購路權則反對, 表示不會以公帑處理此類道路使用權問題。這點令我最為大惑不解, 政府出資建新路難道又不是動用公帑嗎? 而現時錦繡居民所不滿的是他們須承擔貨櫃車使用所引致的高昂修路費, 所以只要政府承擔起修路開資, 他們沒有反對貨櫃車使該大道。政府避開涉及業權的處理, 而主動建新路, 實際上是怕惹起政治爭議, 以公帑保住政府政治上的正確。
再者, 大生圍村民改變土地用途為貨櫃場, 就應該提交交通影響評估, 預測開設貨櫃場對附近道路的影響, 如今政府並沒有這方面作出交代。而較早前興建的錦壆路本應是供貨櫃車使用的專用通道, 可惜又被貨櫃業界認為是兜路而不願使用, 錦壆路等如是白蓋了, 不知這能否算是道路設計上的失誤呢? 責任又該由誰來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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