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13, 2008

遊濕地公園,論寧靜公德


今天是星期天, 我參觀了離我家不遠處的濕地公園。那公園的名氣本就不錯, 是接觸本地特殊自然景觀和生物的好地方, 而且設施和環境的營造都堪稱世界級, 三十元的門票比哪一家主題公園都顯得划算。
滿目的翠綠和豐富的魚類和雀鳥景觀本應是令人身心舒暢, 心靈得以洗滌的, 但是其他遊人的噪音卻叫人生厭, 時刻將你從大自然中帶回到鬧巿中似的。
嚴格地說, 在自然中所有人為的噪音都是不應該存在的, 就如園中的標示牌一再地提醒遊人, 「雀鳥有耳, 請保持安靜」。但在社會的客觀環境裏, 某部份的噪音是值得原諒的, 例如小孩子玩耍而發出的尖叫, 又或者是老人家發現新事物時發出的驚喜感嘆。但有一些人不顧公德, 不理提醒繼續大聲講大聲笑, 特別是青少年人和年青的家長們, 是不可以原諒的。為什麼在公園裏要求遊人安靜這個小小的請求, 還是得不到一個號稱文明富裕社會的答允呢?
其實我們這個城市的人不只是到郊野裏才愛發噪音, 這只是他們(也許該是我們)在城市生活習慣的延續。不是嗎? 你看在下班回家的長途巴士上, 當大部份人都把身軀安頓在雖細小但愜意的空間內, 嘗試休整一天工作後的疲勞, 慶幸著能坐上一輛沒有裝上電視的巴士, 又或碰巧電視壞了, 或起碼音量已調得很細的時候, 就總是會有那麼幾個人硬要將他的故事或看法跟半車的乘客分享, 要麼是訴說近況, 要麼是是非非。要是他也有點累, 只說幾分鐘, 其他會比較幸運; 可要是他不吐不快, 便會講上半小時以上, 令其他人難以安寧。(當然要數破壞公共空間的安寧, 首推巴士上的電視, 但這非個人自律的問題, 暫可按下不表。)
我不認為破壞公眾安寧是中國人獨有的缺點, 不過去年在日本的體會就讓我深深相信, 在公眾場所保持安寧肯定不是一件奢侈的事。同時, 如果我們都認同它的價值的話, 這是可以實現的。在日本, 在地鐵裏不是沒有人講電話, 但最少會用另一隻手把咀吧掩著, 聲量控制得不會滋擾其他人。有一幕讓我印象尤深, 那是在東京往大阪的新幹線列車上, 行駛途中我身旁的一位年輕女子電話好像響起來(因為她關掉了響聲), 於是她便急步往兩卡列車之間沖出去才開始交談, 生怕講電話會影響車內的人。我的感覺是(就算有點以偏蓋全), 如果每個人都警覺到個人行為的每個世節所產生的影響, 那麼這個社會的離「公民社會」不遠矣。
濕地公園裏一位少女的笑聲在我「多事」地提醒後仍然沒有收斂, 和幾位朋友繼續找靚位拍照, 取笑各人的表情。我心裏嘀咕著, 要保育的不只是一片自然生境, 也不只是一座歷史建築, 而是每一個人對他人對自然的自律自重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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