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也知道食魚翅對海洋生態不好,我也會勸朋友在婚宴裏不要以魚翅入菜,可是到我參加其他朋友的婚宴時,要是席上備有魚翅,端到我面前時,我本著不浪費、「既來之則安之」的原則,只有會免為其難的匆匆下嚥。說真的,在「鮑參翅肚」裏,魚翅是我認為最不特別的。
上星期同樣出席了一個婚禮,回來後對剛「享用」過的魚翅還是有所戚戚然,於是上網google 一下,原來球星姚明都已表明己後不再食魚翅,更會盡己之力推動不食魚翅的運動。那我還在幹什麼? 為什麼我竟然還「龜縮」得連推掉一碗魚翅羹的綿力都不克盡? 雖然你不吃一碗魚翅羹會造成了即時的浪費,也不會拯救那條已犧牲的鯊魚,但你會傳達一個訊息,就是「吃魚翅」是不對的!你起碼有機會阻止你身邊的朋友不會選魚翅入餚,保護更多還未被補獲的鯊魚!
對,我以後也不吃魚翅了!
你呢?
下次到宴會面對端到面前的魚翅羹,你要學會SAY NO!
4 comments:
一直想寫篇文章回應你這個訴求
你這種軟諫,循循善誘的方式是改變不了地道文化的,看上次在車車婚宴上大家的反應,大家在這方面還落後了三十年。食魚翅與可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我的做法絕對是要直斥其非,使他們汗顏,然後深切反省,令他們想想是家人面子重要,還是一條條的生命更重要。要反對,先要提出論點,大家再討論。不過,正如我所講,在這個問題上,我不認為他們能提出甚麼高見。
我同意你我現在的方式改變不了什麼。不過這個勸諫的功夫可不是簡單的事,當面直斥其非固然痛快,但太進取的方法又會令人反感。老實講,食翅不環保並不是深入民心的事,有不少對此還是頗難接受的。所以,要不還是立法禁止好了,直截了當。
超
沒有社會共識又豈會有立法一事?
在沒有充分激起社會議論之前
期望此事有所謂的直截了當的解決方法
是有點本末倒置了
我傾向直斥其非並非為了痛快
相反
我們竟然要為這些對錯非常明顯的事情,期望直斥其非能鬧醒他們
是非常悲哀才是...
直斥其非的好處是感激起辯論
真相越辯越明
而且能多引人注意
提起公眾的興趣
這樣你所講的立法才有可能
同理
以上也是我對黃毓民等大鬧議事庭的理解
君不見今天連十多歲的年青小伙子也會看報紙看youtube去了解時政? 單這一功已經值得表揚...沒有大小市民的關注又豈能推動政治呢?
掌握到你的思路。
不過你講的「對錯非常明顯」,而需要直斥其非的事何此一樁?要糾正之係一輩子的事業!等你回來我地再研究下點樣鬧呢件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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