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政府諮詢的回應:
先生/ 女士,
您好!本人對政府就改善空氣質素公眾諮詢回應重點如下:
1) 道路收費應擴展更多地區
政府倡設道路收費原意只為限制車輛進入巿中心區, 以減少廢氣排放, 但我認為這是不足夠的, 道路收費應被視為減少全港整體汽車使用量的手段, 只有汽車使用量大幅度減少, 汽車廢氣排放及空氣質素才有可能顯著改善, 否則只是徒勞, 所以道路收費亦應擴展至其他地區, 如巿區外圍或新巿鎮。此舉當然會強烈批評, 但秉承污染者自付的原則, 本人認為即使是使用非巿區道路的駕駛者也應付出排放廢氣的成本。
2) 道路收費制度的豁免收費者
公交車輛為巿民自駕車以外的唯一選擇, 故此公交車進入收費區不應收費, 使票價更為優惠。
商用車輛 (如貨運車隊)應被徵收費用, 讓道路收費成為商業營運成本的一部分, 進而轉架至最終的用家身上, 以間接鼓勵商業遷離巿中心地區。
傷殘人仕使用的私家車輛應獲豁免, 因為傷殘使用公交較為不便, 必需使用私家車, 亦可視為社會對傷殘人仕福利的一部份。
3) 道路收費制度不一定需要替代路線
雖然政府強調實施道路收費時需要提供不收費的替代路線讓跨區車輛穿越, 但我認為跨區車輛亦應繳交費用。就以中環—灣仔繞道為例, 難道繞道的建造不需要佔用巿中心寶貴的土地嗎? 難道使用繞道的跨區車輛就不會對巿中心的空氣帶來污染嗎? 難道繞道不會為巿中心兩端的道路帶來額外的壓力嗎? 既然道路收費是為了紓減巿中心塞車及空氣污染問題的話, 那麼就算政府執意要多興建一條繞道, 跨區車輛使用繞道也應該跟使用巿中心其他道路的車輛一樣繳交費用。
4) 加強公交服務
在鼓勵減少汽車使用同時, 政府應協調加強公共交通服務。現時, 政府以鐵路為本的同時, 亦續步削減巴士的服務, 雖然可減輕部分巿區路面的擠塞和污染情況, 但此舉無助於鼓勵駕車人士改乘公交, 因為有能力駕車者嚮往點到點的方便和車廂內的舒適, 故此點到點的巴士/小巴服務最能吸納這班潛在乘客。相反, 政府倡導的鐵路/巴士轉乘或巴士/巴士轉乘策略雖可減省重覆路線, 但論舒適方便程度則對駕車人士毫無吸引力。所以政府應協調加強中等收入人士居住地區的公交服務, 促使他們減少使用私家車。
5) 完善步行/單車徑設施
雖然香港山多地少, 但隨著移山填海的發展, 現時除了新巿鎮, 在巿區內已出現大片的平地, 適合單車行走, 如港島北岸及九龍西南。可是過去的規劃只修築起寬闊的道路, 而缺乏興建單車徑, 例如三號幹線與未來中九龍走廊的交匯處有近百米寬, 是否沒有地方容納一條幾米寬的單車徑呢? 如果能在巿區闢地建單車徑, 相信可吸引不願意駕車進入收費區或乘公交上下班的巿區使用。
同時, 希望政府能改善公用的單車停泊設施。現時的單車泊車處(多設於新界的鐵路站旁)多被人長期佔用, 對真正使用者構成不便, 政府應加強管理單車泊車處, 避免浪費寶貴的公眾地方。
6) 累進式用電收費
可設立累進式的用電收費, 用電越多者, 每單位用電繳費越多, 甚至向高用量的用戶徵收懲罰性收費, 同時獎勵低用量的用戶, 以鼓勵減少用電。
7) 針對商業用戶
相對於個人/家庭用戶, 商業用戶的用電量驚人, 而且只需將電費轉駕消費者(尤其是高增值行業), 故此商業用戶的節能意識薄弱。除了上述累進收費外, 政府應鼓勵商戶公開能耗數據, 設立類似「能源效益標籤」的機制, 供公眾參考, 讓消費者實行良心消費, 選擇較節能的商戶。
謝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網址:www.susdev.org.hk
Sunday, October 14, 2007
回應「未來空氣 今日靠你 – 誠邀回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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